6月10日,違法行為人張某拒不繳納罰款和違法所得被強制執行到位,至此,由縣公安局申請縣法院強制執行的一起行政處罰案件順利辦結。 3月17日,縣公安局對違法行為人張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5000元,追繳違法所得2萬元,并于同日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張某。 張某無正當理由拒不按期繳納罰款。民警依法先后在繳納罰款、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期間屆滿時,向其送達《催告書》并督促當事人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張某仍置若罔聞,拒不履行法定義務。日前,縣公安局依法申請縣法院強制執行。最終,張某的罰沒款已強制執行到位。 近年來,縣公安局高度重視公安行政執法權威,先后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意見》《全縣公安機關行政罰款強制執行工作規定》,全面規范行政處罰案件執行流程,將罰沒款執行情況納入考評,要求各單位按法定期限開展催告及統計情況,由法制大隊督導各單位執行情況。同時,該局指派專人對接,篩選久催不繳的被處罰人,指定專人負責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進一步暢通與縣法院業務庭和執行庭的溝通渠道,主動配合開展執行工作,有效提高行政罰沒款的執行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