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仙游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幫助電詐人員“跑分”后,又將電詐贓款占為己有的案件。 陳某等人起初只是想將名下的銀行賬戶、手機號、密碼提供給上線,實施“跑分”等行為賺取外快,但當看到一筆筆贓款被匯入賬戶時,便對這些“不義之財”萌生了貪念。于是3人一拍即合,將部分贓款轉(zhuǎn)入自己的個人銀行賬戶名下,并按約定比例進行分贓。 仙游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等3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5萬余元,數(shù)額巨大,均構(gòu)成盜竊罪。該院依法判處陳某等3人有期徒刑1年10個月至3年3個月不等刑期,并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