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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仙游縣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陸某送來的兩面錦旗,感謝該院執行法官為其成功討薪。 陸某于2020年3月入職某工藝品公司。因該公司未支付工資,陸某于2022年2月向仙游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裁決該公司應支付給陸某工資1.7萬元。仲裁裁決后,該公司的負責人僅向陸某支付5000元,仍有1.2萬元拒不履行。陸某遂于今年6月向仙游縣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發現該公司大門緊閉,已停止營業,只能通過電話聯系經營者。但公司負責人以私下正在與申請人協商為由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執行干警多次前往公司負責人的住所地督促調查,但均未發現其行蹤。今年10月16日,在又一次上門督促時,執行干警發現了公司負責人的下落,并現場釋法說理,告誡其如不履行義務將采取強制拘留措施。迫于強制執行的壓力,公司負責人當場支付了尚欠的1.2萬元工資。 下一步,仙游縣人民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力度,全力以赴回應人民群眾的司法訴求,將司法為民落到實處,讓公平正義可感可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