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美麗的地球家園,人人有責。然而,有人卻為一己私利狠心破壞10余畝林地。近日,仙游縣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農用地罪一審判處顏某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67532元。顏某某悔不當初,主動“補植復綠”,接受法律的制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據悉,顏某某在仙游縣楓亭鎮承包了兩處山場。2019年2月底,他在未辦理征占用林地手續的情況下,雇傭他人到這兩處山場平整山地及開路,擬將占用的林地建成木材加工場。經鑒定,山場被占用林地挖石面積共計6758.93平方米,折合10.14畝,被占用林地的原有植被和林業種植條件被嚴重毀壞。 案發后,顏某某主動在案涉山場補種林木。同年10月24日,顏某某向公安機關投案,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審查起訴階段認罪認罰,繳納補植復綠補償金50700元。在仙游法院審理期間,顏某某主動繳納罰金67532元。 仙游法院經審理認為,顏某某違反土地管理法規,在未辦理林地征占用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雇傭他人平整山地欲建木材加工場及開路,改變被占用林地的用途,非法占用林地10.14畝,造成被占用林地的原有植被和林業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數量較大,其行為構成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鑒于顏某某案發后能主動在案涉山場補種林木,積極繳納補植復綠補償金并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庭審中亦能自愿認罪,是自首;且在審查起訴階段認罪認罰,自愿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在法院審理期間能積極繳納罰金,確有悔罪表現,又符合社區矯正條件,故可依法對顏某某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記者了解到,近3年來,仙游法院在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犯罪上“重拳出擊”,推動實現復綠補植面積665.34畝,為保護綠水青山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據介紹,該院準確把握新時代生態環境審判工作的新目標、新任務與新要求,高度重視打擊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的刑事犯罪,不斷強化依法打擊措施,加大創新力度,大力推進生態環境修復機制,構建多元共治,扎實有效地推進審判工作的開展。 結合生態司法品牌建設,該院積極探索生態恢復性司法模式,從森林資源犯罪、野生動植物資源犯罪推廣到水資源犯罪,建立多部門聯動機制,不定期與縣檢察院、縣森林公安分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及林區、林場、林業站等部門聯合召開協調會,相互交流涉生態案件信息,探討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形成打擊破壞生態環境資源違法犯罪的合力。 在依法履行審判職責的前提下,該院亮點頻出。共組建兩個涉生態環境案件審判團隊,通過科學組建以審判團隊為中心的審判模式,加快涉生態環境刑事案件審判工作,有效打擊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的犯罪行為。大力推進繁簡分流,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落實簡易案件集中審理、當庭宣判。 利劍出鞘,守護青山綠水。該院始終保持對嚴重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犯罪從嚴打擊的高壓態勢,通過依法判處實刑、慎用緩刑、強化罰金刑等手段,精準打擊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違法犯罪行為,充分發揮刑事司法的懲治和震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