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記者獲悉,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我縣針對房屋結構安全存在的隱患開展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堅專項行動,該行動將持續至6月底。 大排查大整治的對象為全縣所有房屋,重點類型有七個,分別為:集中醫學觀察場所(包括政府、企業指定或租住的房屋,工地臨時建設的板房等)、定點醫院,以及已復工新復工項目員工集中居住的房屋;無審批手續、無資質設計、無資質施工、無竣工驗收的“四無”房屋;擅自改擴建的房屋(含擅自加層、增設夾層、開挖地下空間、分隔群租,以及擅自改變使用功能、改變建筑主體、改柱改梁改承重墻的房屋);生產、經營、居住功能混雜的“三合一”“多合一”房屋;用于出租特別是群租牟利的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其周邊的自建房屋;建設年限長、建設標準低或失修失養等,經鑒定為C、D級危房的房屋。還有2019年全縣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中已排查造冊但尚未整治到位的存量隱患房屋、本次專項行動新發現的增量隱患房屋和去年排查整治后出現的變量隱患房屋,重點是危舊房、“兩違”房、“四無”房及鋼結構房。 通知還要求房屋所有人、管理人或經營者應當確保經營使用房屋合法、安全與功能有效,不符合房屋結構安全或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改變建筑結構或使用功能,以及存在其他安全隱患的各類人員密集場所、經營性場所等,應當立即停止使用或出租,并主動向所在地村(居)委會報告。 另外,要求全縣范圍內立即停止一切違法建設行為。承建單位、施工隊伍自即日起不得承接無規劃許可、無施工許可,或不按審批手續規范施工的各類建設工程;已經承接在建的此類工程,應停止施工,聽候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