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絡時代的到來,不法分子也將犯罪黑手伸向網絡賭博平臺。近日,仙游法院開庭審理一起通過網絡平臺開設賭場的案件。 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周某明糾集范某翔、范某鵬,以及同案人邱某源、黃某群、黃某雄(均另案處理)等人,各占股份結伙利用互聯網搭建起第四方結算平臺,提供收款二維碼,代部分賭博網站收取賭資后再轉至賭博網站指定賬戶,從中按比例抽取傭金獲利。先后雇傭廖某娟等8人為平臺客服。 期間,該平臺通過周某明、范某翔等人名下的37個銀行賬戶,結轉賭資數額累計2.5億余元,獲利198萬余元。張某劍、張某利幫助該平臺收取賭資并從中獲利。 仙游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周某明等10人結伙以營利為目的,利用互聯網第四方支付結算平臺為賭博網站提供資金支付結算服務并收取服務費,非法獲利人民幣198萬余元,情節嚴重,其行為侵犯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和社會風尚,均已構成開設賭場罪,是共同犯罪。被告人張某劍、張某利為上述犯罪團伙代收賭資,也構成開設賭場罪。周某明等12人因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至6年6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