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我市首例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暨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在仙游法院審理宣判。 據悉,2019年4月至2021年1月21日,卓某某通過網絡搜索、網友互換等方式獲取包含手機號碼、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公民個人信息的電子數據后,以每條不等的價格出售,獲利1萬元。偵查機關從卓某某涉案使用的手機、電腦中,鑒定其非法獲取、出售的手機號碼個人信息4791352條,公民個人身份證號碼信息3996條。 仙游法院經審理認為,卓某某非法獲取手機號碼、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公民個人信息后出售謀利,其行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安全和自由,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除應承擔刑事責任外,依法還應承擔民事侵權賠償責任。當庭宣判判處被告人卓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萬元。 |